本报讯(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王丽芳 牛钰清)11月29日,陵川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结一起强制腾房执行案件,有力打击了拒执行为,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 李某与王某、路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返还王某、路某购房款22万元,王某、路某将涉案房屋腾退返还李某。一审判决送达后,王某、路某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,晋城中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 判决生效后,李某按期返还了王某、路某购房款,但王某、路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房屋腾退义务,李某遂向陵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 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...